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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界定抄袭和侵犯著作权?

文章来源:本站时间:2023-07-14

抄袭,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,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,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。那么,到底怎么样算抄袭?如何界定抄袭和侵犯著作权?



《著作权法》第22条明确规定在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,如为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;介绍、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时,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已发表作品;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,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,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,但不能出版发行;将中国作品从汉语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发行;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等等,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不向其支付报酬,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,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,如署名权等,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,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。


超出这12条的情况,都可能构成剽窃(原来著作权法有“抄袭”说法)。著作权法中不存在“致敬”这类的说法。另外,个人多年检验剽窃与引用的检测方法是,将被引用内容删除,自己的作品是否成立,被引用作品是否构成自己作品的实质或核心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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